重要通知

請妥善保管您在宏利客戶平台的帳戶密碼並定期更改密碼來保護您的個人私隱。宏利絕不會致電或發送任何短信/電子郵件詢問您的宏利客戶平台帳戶密碼。對涉嫌與宏利有關的可疑電話、電郵、網站、應用程式等請保持警惕。如果您接到任何聲稱來自宏利的電話,請驗證來電者的身份(例如代理人全名及其保險/強積金中介人牌照號碼或宏利客戶服務主任全名)。如果來電者拒絕透露此等信息,便應終止對話。此外,如果您發現您於宏利的帳戶中有任何可疑的交易活動,或者發現任何在您名下但並非由您開設的帳戶,請立即通知我們。如有疑問,請致電(852)2108 1188(香港)/ (853) 8398 0383(澳門)或電郵至service_hk@manulife.com(香港及澳門)尋求協助。

查看更多
重要通知

請妥善保管您在宏利客戶平台的帳戶密碼並定期更改密碼來保護您的個人私隱。宏利絕不會致電或發送任何短信/電子郵件詢問您的宏利客戶平台帳戶密碼。對涉嫌與宏利有關的可疑電話、電郵、網站、應用程式等請保持警惕。如果您接到任何聲稱來自宏利的電話,請驗證來電者的身份(例如代理人全名及其保險/強積金中介人牌照號碼或宏利客戶服務主任全名)。如果來電者拒絕透露此等信息,便應終止對話。此外,如果您發現您於宏利的帳戶中有任何可疑的交易活動,或者發現任何在您名下但並非由您開設的帳戶,請立即通知我們。如有疑問,請致電(852)2108 1188(香港)/ (853) 8398 0383(澳門)或電郵至service_hk@manulife.com(香港及澳門)尋求協助。

查看更多
確認
跳到主要内容 跳到通知内容
返回

宏利盈進基金SPC

  

受款人 Citi Lux – MAF Subscription Account
郵寄地址

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83 號宏利大樓23樓

請填妥「宏利盈進基金SPC – 認購表格 」及於劃線支票背面註明申請人姓名及香港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戶口號碼。

註:

  • 若以本票付款,發出本票之銀行必須核查申請人之身份,並出示銀行證明或銀行通知以確認其身份,並與銀行本票一併提交。
  • 若以存入支票的方式付款,提交銀行存款收據時須附上顯示申請人姓名的支票副本。
  • 上述付款通知必須連同已填妥及簽署的認購表格一併送交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收款銀行: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SWIFT編碼:

CITIHKHX

收款帳號 - 港元 : 5170254009

收款帳號 - 美元

(適用於持有香港美元戶口的申請人):

5170254017
收款人名稱: Citi Lux-MAF Subs Account
請註明: 申請人姓名及所揀選之基金

請填妥「宏利盈進基金SPC – 認購表格」,並於匯款通知註明申請人姓名及香港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戶口號碼,郵寄至「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83 號宏利大樓23樓」或傳真至(852) 2810 9510。

註:

  • 匯款人必須為申請人本人及匯款通知上必須載有申請人之姓名。

  

美元

收款銀行: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SWIFT編碼:

CITIHKHX

收款帳號: 5170254017
收款人名稱:  Citi Lux-MAF Subs Account
代理銀行:  Citibank N.A., New York (SWIFT: CITIUS33)
請註明: 申請人姓名及所揀選之基金

澳元(只適用於以澳元計價之基金)

收款銀行: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SWIFT編碼:

CITIHKHX

收款帳號: 5170254025
收款人名稱:  CITI LUX-MAF SUBS ACCOUNT
代理銀行:  Citibank N.A. (Sydney) (SWIFT: CITIAU2X)
請註明: 申請人姓名及所揀選之基金

加拿大元(只適用於以加元計價之基金)

收款銀行: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SWIFT編碼:

CITIHKHX

收款帳號: 5170254033
收款人名稱:  CITI LUX-MAF SUBS ACCOUNT
通訊銀行:  Citibank, N.A. Canadian Branch (SWIFT: CITICATTBCH)
請註明: 申請人姓名及所揀選之基金

請填妥「宏利盈進基金SPC – 認購表格」,並於匯款通知註明申請人姓名及香港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戶口號碼,郵寄至「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83 號宏利大樓23樓」或傳真至(852) 2810 9510。

註:

  • 匯款人必須為申請人本人及匯款通知上必須載有申請人之姓名。
  • 現金及第三者代支的款項均不被接納。
  • 上述付款通知必須連同已填妥及簽署的認購表格一併送交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