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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宣布發行後償綠色債券

2018年5月7日

加拿大多倫多 -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宏利金融」)宣布擬發行本金金額為6億加元、利率3.317厘並於2028年5月9日到期之定息╱浮息後償債券 (「後償債券」)。因應是次發行,宏利金融擬就其現有之暫擱發售章程提交發售章程補充文件。

這是宏利金融首次於加拿大發行綠色債券,發行金額相當於擬就新增及╱或現行的合資格資產進行全數或部分融資或再融資的收益淨額,惟該等合資格資產必須符合已上載宏利網站之《宏利綠色債券框架》(「框架」)。該框架符合國際資本市場協會制定的《2017版綠色債券原則》,規定所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築、可持續的林木管理、能源效益、清潔交通、可持續的水資源管理及/或污染防控等項目。

後償債券直至2023年5月9日的固定利率為3.317厘,其後之利率為3個月加元拆息加0.78厘。後償債券將於2028年5月9日到期。

在監管部門事先批准下,宏利金融可於2023年5月9日或之後按面值連同截至贖回日的累計及未付利息全數或部分贖回後償債券。後償債券將構成後償債務,與宏利金融不時發行及未償付的所有其他後償債務處於同等及同比例的受償地位(按本身條款設定為進一步延後受償的後償債務則除外)。

是次發行由加皇資本市場(RBC Capital Markets)、CIBC Capital Markets及道明證券(TD Securities)聯合牽頭,並由包括BMO Capital Markets、Scotiabank Global Banking and Markets、National Bank Financial、美銀美林(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匯豐證券(HSBC Securities)、宏利證券有限公司(Manulife Securities Incorporated)、Desjardins Securities及Laurentian Bank Securities在內的銀團負責承銷。是次公開發售的預計截止日期為2018年5月9日。

是次發行之後償債券並未且不會按照不時修訂之1933年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一州之證券法在 美國進行登記,亦不得在未作登記或未獲豁免遵守上述登記規定之情況下,直接或間接於美國境內或向任何美國人士(美國證券法規則S所界定之美國人士)或就其帳戶或利益作出要約、銷售或交付。本新聞稿並不構成美國境內出售或認購證券之要約或游說,而所有於美國境內公開發售證券之活動均須以發售章程的方式進行。

宏利概覽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全球主要的金融服務集團,致力啟迪客戶的人生決定,讓他們的生活樂享豐盛。本公司在美國主要以「恒康」的名稱營運,而在其他地區則以「宏利」的名稱經營。本公司為個人客戶、團體客戶及機構客戶提供理財建議、保險及財富與資產管理方案。截至2017年底,本公司旗下約有35,000 位員工和73,000位代理人,以及數以萬計的經銷合作夥伴,共同為逾2,600萬位客戶提供服務。截至2018年3月31日,宏利所管理和提供行政管理的資產總值超過11,000億加元(約8,500億美元),而在過去十二個月支付予客戶的款項達269億加元。本公司的主要業務遍及亞洲、加拿大和美國,服務客戶逾百載。本公司的環球總部位於加拿大多倫多,並在多倫多、紐約及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以股份代號MFC上市,在香港交易所則以股份代號945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