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地由百慕达迁册至香港的通知(更新版)
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宏利」)正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推出的公司迁册制度,落实由百慕达迁册至香港的相关程序。预计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料将于2025年底前完成迁册。这项策略决策反映了我们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坚定信心,也彰显了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更好服务的承诺。

 

对于您作为保单持有人而言:

· 您的保单和保障将保持完全不变。所有现有安排,包括您保单的条款与细则以及合约权利,均不受影响。

· 我们将在香港保险业监管局的监督下继续运营,保持高标准的服务。

· 随着我们在香港的业务加强,您可以期待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多创新的保险解决方案。

 

我们感谢您对宏利的信任,并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与保障。如欲查询您的保单详情,请随时联络您的保险顾问,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 2108 1333(香港) 或(852) 2108 1188(香港), 或浏览我们的网站 manulife.com.hk。如需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我们的常见问题解答。

 

感謝您對宏利一如既往的信任。

2025年10月23日

查看更多

保安提示:
对涉嫌与宏利有关的可疑电话、电邮、网站、应用程式和即时电子讯息内的超连结等请保持警惕。

慎防虚假短讯!本公司仅会使用以#Manulife开头的「已登记短讯发送人名称」向香港手机号码用户发送短讯。
若收到任何冒充本公司的可疑短讯或连结,请勿回覆、点击或开启短讯中的任何连结。请按此了解更多。

宏利及其代理人不会进行任何有关宏利强积金产品的自来推销电话。
有关来历不明的强积金电话销售,请按此。此外,宏利及其代理人均不会邀请客户或声称能够协助客户提取强积金账户的累算权益。若收到任何人士假冒“宏利”的可疑电话,声称能够协助提取强积金账户的累算权益,请勿向可疑人士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及/或强积金账户资料。

提防骗案!切勿经声称由本机构发出的可疑讯息中附有的超连结,提供客户的银行、信用卡、投资、保险及强积金帐户或其他重要个人资料!

请妥善保管您在宏利客户平台的帐户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来保护您的个人私隐。宏利绝不会致电或发送任何短信/电子邮件询问您的宏利客户平台帐户密码。对涉嫌与宏利有关的可疑电话、电邮、网站、应用程式和即时电子讯息内的超连结等请保持警惕。如果您接到任何声称来自宏利的电话,请验证来电者的身份(例如代理人全名及其保险/强积金中介人牌照号码或宏利客户服务主任全名)。如果来电者拒绝透露此等信息,便应终止对话。此外,如果您发现您于宏利的帐户中有任何可疑的交易活动,或者发现任何在您名下但并非由您开设的帐户,请立即通知我们。如有疑问,请致电(852)2108 1188(香港)/(853)8398 0383(澳门)或电邮至 service_hk@manulife.com (香港及澳门)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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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作为保单持有人而言:

· 您的保单和保障将保持完全不变。所有现有安排,包括您保单的条款与细则以及合约权利,均不受影响。

· 我们将在香港保险业监管局的监督下继续运营,保持高标准的服务。

· 随着我们在香港的业务加强,您可以期待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多创新的保险解决方案。

 

我们感谢您对宏利的信任,并会继续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与保障。如欲查询您的保单详情,请随时联络您的保险顾问,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 2108 1333(香港) 或(852) 2108 1188(香港), 或浏览我们的网站 manulife.com.hk。如需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我们的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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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收到任何冒充本公司的可疑短讯或连结,请勿回覆、点击或开启短讯中的任何连结。请按此了解更多。

宏利及其代理人不会进行任何有关宏利强积金产品的自来推销电话。
有关来历不明的强积金电话销售,请按此。此外,宏利及其代理人均不会邀请客户或声称能够协助客户提取强积金账户的累算权益。若收到任何人士假冒“宏利”的可疑电话,声称能够协助提取强积金账户的累算权益,请勿向可疑人士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及/或强积金账户资料。

提防骗案!切勿经声称由本机构发出的可疑讯息中附有的超连结,提供客户的银行、信用卡、投资、保险及强积金帐户或其他重要个人资料!

请妥善保管您在宏利客户平台的帐户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来保护您的个人私隐。宏利绝不会致电或发送任何短信/电子邮件询问您的宏利客户平台帐户密码。对涉嫌与宏利有关的可疑电话、电邮、网站、应用程式和即时电子讯息内的超连结等请保持警惕。如果您接到任何声称来自宏利的电话,请验证来电者的身份(例如代理人全名及其保险/强积金中介人牌照号码或宏利客户服务主任全名)。如果来电者拒绝透露此等信息,便应终止对话。此外,如果您发现您于宏利的帐户中有任何可疑的交易活动,或者发现任何在您名下但并非由您开设的帐户,请立即通知我们。如有疑问,请致电(852)2108 1188(香港)/(853)8398 0383(澳门)或电邮至 service_hk@manulife.com (香港及澳门)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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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 - 优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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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挚爱 安稳未来

  • 通过不同保费缴付期选择,安享终身保障。您可选择一次性、以5年或10年缴付保费,按您的需求管理财富。
  • 多种身故赔偿支付选项^和转移保单选项^,可灵活满足您不断转变的需要和目标,确保财富能按您的意愿传承下去。
  • 计划助您增值财富,同时通过多种流动资金方案为您提供额外支持,令您加倍安心。

^此为行政安排,并不属于产品特点。有关申请须符合本公司当时适用的行政规则,本公司有权不时确定和更改相关行政规则而无需预先通知。本公司就接受有关申请与否享独有绝对酌情决定权。

什么是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 - 优选版?

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 – 优选版是一款长期分红寿险计划,为您在长远保障、财富增值和灵活保费缴付期选项中取得平衡。本计划为末期疾病提供预先支付选项,为指定疾病提供提前锁定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选项。

计划如何运作?

计划的最低投保金额为250,000美元。您可以选择一次性缴付保费,或以5年或10年缴付保费。之后,您可安享终身保障,并可通过保证现金价值和非保证特别红利,提升财富增值潜力。此外,您可以通过多种身故赔偿支付选项、转移保单选项和流动资金方案(包括特别红利锁定权益、末期疾病预支保障和身心守护预支保障),灵活满足您不断变化的需求。

谁是计划对象?

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 – 优选版适合需要终身保障的人士,以确保其挚爱获得财务保障。该计划兼具基本保障和未来财富规划,并提供财富增值潜力。

 

本网页的内容并未载有保单的所有条款,而完整条款载于有关之保单文件中。

为什么这项计划适合您?

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 – 优选版为您提供终身的人寿保障,并为您的挚爱提供财务支持,确保即使您不在身旁,他们也可得到妥善照顾。

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 - 优选版的最低投保名义金额为250,000美元。您可按个人需要,选择一次性缴付保费,或以5年或10年缴付保费,令财务安排更灵活。

通过保证现金价值和非保证特别红利1,守护您耕耘的成果,同时为下一代筹谋,并提升财富的增值潜力。

从第15个保单周年日起及其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您可选择行使特别红利锁定权益,以锁定高达50%的特别红利现金价值,而无需进行退保。

确诊末期疾病会对情绪和财务带来重大挑战。我们的末期疾病预支保障可为保单持有人提供财务安全网,在艰难时刻给予经济支持,让您专心一致照顾挚爱。

此额外的一次性选项让您在受保人确诊任何指定疾病时锁定最高达100%的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

如现有受保人不再受雇或参与公司业务,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 - 优选版将提供更改受保人的灵活性,但仅适用于由公司持有的保单,并受我们制定的条款及细则约束6

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 – 优选版是由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及承保的一份具有储蓄成分的长期分红人寿产品,可为末期疾病预先支付选项,并为指定疾病提供提前锁定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的选项。以上仅为本产品的基本资料,供您参考。请立即下载产品手册或向您的保险/理财顾问索取,以了解更多详细产品信息,包括显示产品风险的“其他产品说明”部分。

  1. 非保证特别红利具有面值及现金价值,两者均为非保证,且可能不一致。特别红利为非累积,并会随时间而有所不同。特别红利的面值及现金价值并非保证。我们将至少每月作出一次有关特别红利的检讨和调整,并且我们可能会决定随时作出更经常的检讨和调整。请参阅产品手册內的“其他产品说明”部分的“影响非保证特别红利和已锁定特别红利的积存利率的主要风险”和“重要事项”。
  2. 在支付保单退保、行使特别红利锁定权益或身心守护预支保障时,特别是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延迟。实际可得到的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仅会在您的申请被处理后确定。在特定情况下,例如该申请并非在我们现行的截止时间前收到,或并非按我们指定格式提交,该金额可能会比您提交申请时暂时向您所示的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较低或较高。在行使特别红利锁定权益或身心守护预支保障前,请向宏利查询现行的运作规则以及您保单下最新的特别红利金额。保留在本公司的已锁定特别红利的积存利率并非保证,我们可不时进行调整。请参阅产品手册内“其他产品说明”的第4项“影响非保证特别红利和已锁定特别红利的积存利率的主要风险”。
  3. 您可在特别红利锁定周年日(指第15个保单周年日或其后的保单周年日)起计31日内和受保人在世期间,要求将指定百分比的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转移并作为累积已锁定特别红利,但本保单内的特别红利锁定百分比的总和不可超过50%。您必须按本公司指定格式递交申请行使特别红利锁定权益。一旦递交申请行使此权益,该申请将不获撤回,而已锁定特别红利将不可被还原。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锁定将在申请递交后6个月内生效,而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和面值将因应锁定金额而减少。行使特别红利锁定权益也将减少未来的特别红利。
  4. 如果要获取末期疾病预支保障,受保人必须在诊断时和此诊断的医学证明发出时仍然在世。如果要获取本保障,必须符合此要求。末期疾病预支保障将在此保障已支付时自动终止。
  5. 身心守护预支保障可在保单签发日或保单生效日(以较晚者为准)起计一年后行使。行使身心守护预支保障可能大幅减少未来的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和面值(如有)。为免存疑,身心守护预支保障下的已锁定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百分比将不计入特别红利锁定权益下的锁定总百分比。请参阅产品手册内的“身心守护预支保障条款”了解有关指定疾病的定义和身心守护预支保障的条款和细则。
  6. 保单持有人可在保单签发日两年后要求更改受保人。在申请更改受保人时:
    i. 保单必须仍然生效,且没有任何欠款;和
    ii. 新受保人的出生日期不得晚于保单签发日,且必须符合本公司不时制定的投保年龄要求。
    在更改受保人时,本保单的保单生效日将保持不变。然而,名义金额和保单条款第3页所载的“现金价值表”将根据新受保人的年龄、性别、居住国家、居住国家编码、风险类别和在更改生效日因核保而产生的任何额外保费进行调整,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政策与程序、核保要求和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最高和最低名义金额,以及投保年龄。因此,非保证特别红利、保证现金价值和未来的应缴保费(如有)将相应调整。名义金额也可能因此发生重大变更,且/或可能需要支付额外保费和相关的保费征费(如适用)。为免存疑,保单持有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要求增加名义金额;您可选择通过提取现金以减少名义金额,但减少名义金额将导致未来的保单价值和/或利益减少。
    “自杀”和“不可异议条文”条款中描述的年期将从更改生效日起重新计算。
    本公司有绝对酌情权决定是否接受新受保人,且需视乎新受保人的可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当时的政策和程序、核保要求和监管要求。此保障亦适用于保单持有人为公司,如果保单持有人更改为非公司的人士,此保障将会终止。详情请参阅保单条款的“更改受保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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