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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呼吁客户对一切有可能冒充本公司之电话、电邮、虚假网站、应用程式等提高警觉。如对方报称来自宏利强积金,首先务必核实有关来电者身份(例如:代理人全名及其强积金注册编号)。若他们不愿意透露,便应终止对话。此外,如发现帐户有任何可疑交易活动,甚或您名下的帐户中出现并非由阁下成立的帐户,请立即通知我们。如有任何怀疑,请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852)2108 1188或电邮至service_hk@manulife.com与我们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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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自在年金计划

宏利灵活自在年金计划

本网页的内容并未载有保单的所有条款,而完整条款载于有关之保单文件中。 

产品特色

退休后保证每月入息

坐享每月入息,助您应付生活开支。

自订退休计划

您可选择缴付保费的年期、每月收取的金额、开始及结束收取入息的时间1

终期红利锁定权益

您可行使终期红利锁定权益2,锁定高达50%的终期红利以锁定回报。

令您安心的额外入息保障

若确诊严重中风、肾衰竭或帕金森病,之后的保证每月入息将会增加最高一倍3,4

简易投保程序

无需进行身体检查或回答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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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活自在年金计划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和承保的保险产品。以上仅提供了本产品的基本资料以供您参考。请即下载产品宣传单或向您的保险/理财顾问索取,您可从中了解更多详细产品资料包括显示产品风险的「重要事项」部分。

    此简体中文本只供参考用途。如本文与提供之繁体本或英文本有差异,概以该繁体本或英文本为准。

    1. 只要您已缴清保单的保费,在入息期开始之前,您都可灵活地提早或延迟开始收取每月入息。而您的每月入息将按您的新入息开始年龄重新计算。新入息开始年龄可为55岁至70岁之间的任何年龄。
    2. 您可从终期红利锁定周年日(指第20个保单周年日或最早入息开始年龄(以较早者为准)(见注4)及其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起计30日内,行使每份保单最多两次的终期红利锁定权益,但两次累计终期红利锁定总百分比不可超过50%。行使终期红利锁定权益将减少任何其后的非保证利益,包括未来的终期红利以及非保证每月入息。
    3. 从确诊严重中风、肾衰竭或柏金逊病(「特定疾病」)后的下一期每月入息派发开始,将可获双倍保证每月入息。如果入息期尚未开始,您可以选择将入息开始年龄更改至最早为「最早入息开始年龄」(见注4)。我们将根据相同受保人在本公司其他保单获得的相同或相似保障赔偿最高每月总额5,000美元或40,000港元。请参阅保单条款以了解有关各特定疾病的定义和本公司会或不会就额外入息保障作出赔偿的情况。额外入息保障在受保人身故或保单终止(以较早者为准)后将自动终止。每份保单仅可就额外入息保障提出索偿一次。
    4. 「最早入息开始年龄」指您在已缴清基本计划的保费后的年龄或55岁,以较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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