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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香港及澳门发现一个冒充宏利官方网站的欺诈网站,网址为http://www.manulx.com/。我们谨此澄清,该网站及其所载的所有资讯—— 包括电话号码、联络地址、电邮地址及二维码 —— 并非由宏利拥有、营运、与宏利有任何关联或获宏利认可。

我们非常重视此事,已通报保险业监管局,并将配合监管部门作出进一步调查,以及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法律行动的权利。

倘若你对此有任何疑问,请立即致电(852)2108 1188(香港)/ (853) 8398 0383(澳门),或电邮至service_hk@manulife.com(香港及澳门)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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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成功迁册至香港
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已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引入的公司迁册制度,成功由百慕达迁册至香港。

这一重要里程碑彰显我们对香港作为国际领先金融中心的坚定信念,并进一步展现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的承诺。

 

对于您作为保单持有人而言:

· 您的现有保单维持不变:所有条款、细则及合约权利维持不变。

· 我们的业务继续稳健发展: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将继续作为宏利集团的重要一员,并受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及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理处监管。

· 我们的承诺始终如一:您将继续享有优质的服务及保障。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您的保险顾问,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 2108 1188,或浏览我们的网站 manulife.com.hk。如需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我们的常见问题解答。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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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非常重视此事,已通报保险业监管局,并将配合监管部门作出进一步调查,以及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法律行动的权利。

倘若你对此有任何疑问,请立即致电(852)2108 1188(香港)/ (853) 8398 0383(澳门),或电邮至service_hk@manulife.com(香港及澳门)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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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成功迁册至香港
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已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引入的公司迁册制度,成功由百慕达迁册至香港。

这一重要里程碑彰显我们对香港作为国际领先金融中心的坚定信念,并进一步展现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的承诺。

 

对于您作为保单持有人而言:

· 您的现有保单维持不变:所有条款、细则及合约权利维持不变。

· 我们的业务继续稳健发展: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将继续作为宏利集团的重要一员,并受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及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理处监管。

· 我们的承诺始终如一:您将继续享有优质的服务及保障。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您的保险顾问,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 2108 1188,或浏览我们的网站 manulife.com.hk。如需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我们的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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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监管局保费征费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 41 章)下的《保险业(征费)规例》及《保险业(征费) 令》,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已于2018年1月1 日起向保单持有人#征收订明的保费征费。保单持有人须于每次缴付保费时,通过相关获授权保险公司向保监局缴付征费,然后由保险公司将所收取的征费款项转付予保监局。如保单持有人没有按法例规定缴付征费,保监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港元罚款,亦可循民事程序向保单持有人追讨欠缴的征费。

征费是根据保单保费的百分比计算。初期的征费率为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4%,其后按法例逐步调整至0.1%。一般而言,每张保单须缴付的征费金额均设有按保单年度而定的上限。就此保费征费,宏利的个人保单、团体人寿保险保单(不包含医疗保障)及职业退休计划均采用“长期业务”的征费上限;而团体人寿保险保单(包含医疗保障),则采用“一般业务”的征费上限。

# 获法例豁免征费的保单除外

征费率及征费上限详情如下(货币单位为港元):

保单生效日、保单生效日期或保单周年日 征费率 征费上限(港元

长期业务

一般业务*

2018年1月 1日至2019年3月 31日 (包括首尾两日)

0.040%

 

$40

$2,000

2019年4月 1日至2020年3月 31日 (包括首尾两日)

0.060%

 

$60

$3,000

2020年4月 1日至2021年3月 31日 (包括首尾两日)

0.085% 

 

$85

$4,250

2021年4月 1日起 (包括该日)

0.100% 

 

$100

$5,000


* 如团体人寿保险保单有包含医疗保障,则征费上限会与「一般业务」的上限相同。

如保单货币并非以港币为单位,以上征费上限将以宏利不时检视及调整的汇率换算为保费货币。

 

对于个人保单的保单持有人:

2019年1月1日或之后的保单年度起,宏利将于保单持有人缴付保费时一并收取征费金额。有关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的详情,宏利将通过保险投保申请书或以邮寄/电子邮件/短信(视保单生效的日期而定)通知个人保单的保单持有人。请点击此查阅更多资讯。

 

对于团体人寿保险保单及职业退休计划的保单持有人:

在我们指定的期间内,宏利将会继续为阁下支付有关的保费征费及按照保监局订明的方法转付有关的保费征费,直至另行通知。

如需参阅更多资讯,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852) 2108 1188或浏览刊载于本公司网页的常见问答

 

阁下亦可以访问保监局的网页(www.ia.org.hk),详阅保费征费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