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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宣布就舊有業務達成三項交易以釋出逾10億加元的資本,並計劃啟動「常規發行人要約」及增派普通股股息

除非另有註明,所有金額均按加元呈列

即時發布

2018年11月1日

TSX/NYSE/PSE: MFC     SEHK: 945

  • 宏利宣布已就旗下美國絕大部分的舊有個人及團體給付年金業務,以及加拿大的部分舊有萬用壽險保單的死亡及失效風險達成再保險協議。這些交易預期將釋出逾10億加元的資本。
  • 宏利宣布計劃啟動「常規發行人要約」,在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下,回購不多於4,000萬股宏利普通股。
  • 宏利將調高普通股股息14%。
  • 宏利變更其「股息再投資計劃」,以市價折讓2%從公司庫存發行普通股。


加拿大多倫多 –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宏利」或「本公司」)今天就其舊有業務公布三項再保險交易,並計劃啟動「常規發行人要約」以及增派普通股股息。

宏利總裁兼首席執行官高瑞宏表示:「我們預期此等交易將有助公司釋出逾10億加元的資本,這標誌公司在優化組合方面邁向重要里程碑,以及公司在2022年前釋出50億加元資本方面取得巨大進展。我們也樂於繼續推行逐步增派股息的政策,並計劃推出股票回購計劃,以便在市場價格未能反映宏利業務的實際價值時靈活調配資金。」

涉及舊有業務的多項交易預期可釋出逾10億加元的資本

宏利今日宣布,其子公司已與一眾享有高度評價的交易方達成協議,當中涉及其美國舊有團體給付年金業務的大約80億加元保單負債再保險予Jackson Nation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將涉及其美國舊有個人給付年金業務的大約40億加元保單負債再保險予RGA Reinsurance Company;並將涉及加拿大舊有萬用壽險業務的大約10億加元有關死亡及失效風險的保單負債再保險予RGA Life Reinsurance Company of Canada。

涉及加拿大萬用壽險以及美國個人給付年金業務的再保險交易已於2018年第三季完成,而涉及美國團體給付年金業務的再保險交易於2018年第四季完成。另涉及紐約業務的個人及團體給付年金交易亦將分別完成,惟須得到監管機構的批准。

這些交易預期可在未來十二個月釋出合共逾10億加元的資本,當中已包括對歸於股東的收入淨額所帶來的前期影響。2018年第三季釋出3,500萬加元的資本,2018年第四季預期可釋出5.85億加元的資本,而當我們對美國資產組合作出進一步的交易後微調,預期將可於未來十二個月進一步釋出4.70億加元的資本。

總括而言,本公司預期就此等交易所確認的前期稅後收益約為1.75億加元。2018年第三季度所確認的撥備爲7,000萬加元,而2018年第四季預期確認的大部分收益為2.45億加元。預期從2018年第四季起,稅後持續盈利每季將減少約2,000萬加元,但當中並未反映因重新調配釋出資本而錄得的潛在利益。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 Co. LLC)就宏利的美國團體及個人給付年金交易擔任財務顧問,而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and Flom LLP則擔任法律顧問。

有關啓動「常規發行人要約」之意向

宏利今天宣布計劃啟動「常規發行人要約」,在獲得多倫多證券交易所批准的前提下,通過回購而註銷不多於4,000萬股宏利普通股,佔宏利已發行流通普通股的大約2%。截至2018年10月31日,宏利已發行流通普通股的股數爲1,984,717,426 股。

宏利相信,按近期市價回購宏利普通股乃其適當投資,並認爲近期市價未能反映宏利業務的實際價值。通過「常規發行人要約」,宏利可選擇回購普通股作為其資本管理策略的其中一環,該策略旨在維持健康的監管資本比率,並平衡公司爲股東創造價值之目標。

經由「常規發行人要約」的回購,可透過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以及加拿大和美國的另設交易平台按回購時的當時市價或其他所允許的價格進行。宏利將向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就啟動「常規發行人要約」提交意向通知書。要約時限將於多倫多證券交易所接納該意向通知書後開始,以及延續不超過一年。宏利經由「常規發行人要約」購入的所有普通股將被註銷。所有回購交易均須遵守適用的加拿大證券法例和美國聯邦證券法例。

此外,宏利可根據適用法律對加拿大和美國以外的宏利普通股進行回購。在獲得監管機構批准的前提下,宏利亦可根據適用的證券監管機構所發出的發行人要約豁免令,以私人協議的方式直接從其他持有人購入普通股。根據證券監管機構發出的豁免令所進行的任何私人購股交易,一般按當時市價折讓訂價。宏利亦可透過衍生工具計劃以支持其回購活動,包括沽售認沽期權和遠期購買合約、加速股票回購交易、其他股權合約或以其他方式購入股票,每一方式均按適用證券法所允許的條款和時間進行。透過「常規發行人要約」以及所有其他可能安排回購的普通股總數,將不超過4,000萬股普通股。

宏利可不時與註冊投資經紀商執行既定計劃,從而在宏利基於自身內部禁售期、內幕交易守則或其他原因而正常未能活躍於市場交投時,回購宏利普通股。任何此等計劃皆須符合適用之加拿大證券法例及美國聯邦證券法例。

宏利調高股息14%

宏利董事會宣布派發第三季度股息每股普通股0.25加元,即每股普通股股息增加0.03加元,增幅達14%,並將於2018年12月19日或以後派發予於2018年11月20日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本公司名冊之登記股東。宏利一向有逐步調高股息的卓著紀錄,相較公司近年宣布調高股息的季度,很高興今年度提早一季調高股息。

有關2018年12月19日派付之普通股股息,由於本公司於加拿大及美國提供「股息再投資及股份購買計劃」,讓參加計劃的股東進行股息再投資及選擇以現金購股,為此本公司決定從公司庫存發行普通股。根據該適用計劃,以股息購買普通股的價格相等於市場價格減2%。此折讓乃旨在回饋股東的長期支持。

前瞻聲明提示

宏利不時發表書面及/或口述前瞻聲明,包括本文件中的聲明。與此同時,公司代表亦不時會向分析師、投資者、傳媒及其他人士作出口頭前瞻聲明。此等聲明均符合加拿大省級證券法例及美國1995年《私人有價證券訴訟改革法案》有關「安全港」的條文。 

本文件中的前瞻聲明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有關聲明:宏利未來可能回購其普通股;再保險交易對美國及加拿大舊有業務的預期影響,包括預期釋放的資本、累計以及2018年第四季之預期除稅後收益、持續之季度盈利影響,以及涉及紐約業務的美國再保險交易的完成;此外亦涉及本公司的目的、目標、策略、意向、計劃、信念、期望、估計及其他事項,而且一般而言,可憑句中的前瞻字眼如「將」、「預期」、「估計」、「相信」、「計劃」、「目標」、「繼續」及「目的」(或其反義詞),以及具有類似含意的字眼及詞句加以判別。該等前瞻聲明亦包括有關未來業績的可能性或假設性聲明。雖然本公司相信該等前瞻聲明所預期者皆為合理,惟聲明亦涉及風險與不可預料事項,故不應被過度依賴,亦不應被視為確認市場及分析員的預期。

該等前瞻聲明涉及若干重大因素或假設,而實際業績可能與前瞻聲明之明示與意指有顯著差異。可能令公司實際業績大幅有別於預期之重大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在支持公司舊有業務之資產組合中減少另類長期資產配置及調配資本至較高回報業務的所需時間、公司所出售的另類長期資產類別以及由此變現的價值;對本公司業務作策略性投資的金額和間;一般業務與經濟環境(包括但不限於股市之表現、波動性及相關系數、利率、信貸息差及掉期息差、匯率、投資虧損及違約、市場的資金流動性,以及擔保人、再保險商及交易對手的信譽);法律及法規之變動;本公司任何業務所在地適用會計準則之變動;本公司業務所在地適用的法定資本要求之變動;實行策略性計劃之能力及策略性計劃的改變;本公司財政實力或信貸評級被下調;本公司維持聲譽之能力;商譽或無形資產減值或就未來稅務資產設立撥備;對發病率、死亡率及保單持有人行為所作預測之準確性;本公司就會計準則、精算方法及內涵價值計算方法所作其他預測之準確性;本公司推行有效對沖策略的能力及該等策略所引起的不能預計的後果;本公司搜購合適資產以支持長期負債的能力;業務競爭及併購;透過現行及未來分銷渠道推廣及分銷產品之能力;由收購或出售業務所致之無法預計之負債或資產減值;出售待售投資引致的變現虧損;本公司之資金流動性(包括是否獲得足夠的融資在預計到期日應付現時的財務負債);提供額外抵押品的責任;取得信用狀以為資本管理提供靈活性;從交易對手獲取的資訊的準確性及交易對手履行責任之能力;能否獲得或支付再保險或再保險是否充足;法律或規管之程序(包括稅務審計、稅務訴訟或類似程序);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對市場轉變之適應能力;吸引及挽留主要行政人員、員工及代理人之能力;適當使用及詮釋複雜的模型或所用模型之不足;有關本公司非北美業務部的政治、法律、營運及其他風險;收購或拆售,以及本公司完成交易的能力;環境因素;本公司保護知識產權及避免因侵權被索賠之能力,以及本公司無法從附屬公司提取現金。可能令實際普通股回購大幅有別於預期之重大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事實上未來任何普通購回購之金額和時間將視乎盈利、現金要求及宏利的財務狀況、市場狀況、資本要求(包括但不限於LICAT資本要求)、普通股發行要求、適用之法例與法規(包括加拿大及美國證券法及加拿大保險公司法規),以及其他宏利視為相關的因素,並須通過監管機構批核及符合相關條件。

此外,有關可能令實際結果大幅有別於預期之重大風險因素,以及前瞻聲明所採納的重大因素及假設,進一步資料已備載於本公司最近之年報中「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內的「風險管理」、「風險因素」及「重要會計及精算政策」部分、本公司最近之中期報告中「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內的「風險管理與風險因素更新」及「重要會計及精算政策」部分、本公司最近之年度及中期報告中綜合財務報表內的「風險管理」附註,以及本公司提交加拿大及美國證券監管機構的申報文件。除非另有註明,此等文件中的前瞻聲明均以其公布日期為準,並且只供協助投資者及一般人士理解本公司財務狀況、營運業績、本公司的未來運作,以及公司目標及主次策略,未必適合其他用途。除法例規定外,本公司不承諾更新任何前瞻聲明。 

宏利概覽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全球主要的金融服務集團,致力幫助人們輕鬆作出明智抉擇,實現精彩人生。本公司在美國主要以「恒康」的名稱營運,而在其他地區則以「宏利」的名稱經營。本公司為個人客戶、團體客戶及機構客戶提供理財建議、保險及財富與資產管理方案。截至2017年底,本公司旗下約有35,000 位員工和73,000位代理人,以及數以萬計的經銷合作夥伴,共同為逾2,600萬位客戶提供服務。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所管理和提供行政管理的資產總值超過11,000億加元(約8,490億美元),而在過去十二個月支付予客戶的款項達276億加元。本公司的主要業務遍及亞洲、加拿大和美國,服務客戶逾百載。本公司的環球總部位於加拿大多倫多,並在多倫多、紐約及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以股份代號MFC上市,在香港交易所則以股份代號945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