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根據自己的需要為強制性及/或自願性部分的總結餘重新分配投資。轉入%將用以釐定每項基金選擇的目標結餘。基金轉換將按處理指示當天所選的每項新指定基金的目標結餘與現有基金結餘的差額進行。
如要轉入「預設投資策略」,贖回款項將按照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3.3.2條中「預設投資策略降低風險列表」的配置百分比,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的成分基金。如要轉出「預設投資策略」,「預設投資策略」中的每項成分基金贖回的單位,將以轉出預設投資策略的累算權益百分比而釐定。
例子:
重組前投資組合
您現有的強制性部分投資組合:
您的指示
轉出強制性部分的所有基金及轉入以下基金:
基金A:30%(即目標結餘為港元10,000 x 30%=港元3,000)
基金B:20%(即目標結餘為港元10,000 x 20%=港元2,000)
基金C:50%(即目標結餘為港元10,000 x 50%=港元5,000)
重組投資組合詳情
贖回基金A的20%及基金B的30%,並投資於基金C:
重組後投資組合
請注意,「轉出所有基金(單次投資組合重組)」指示並不適用於您的未來款項。
您的基金轉換指示
轉出你所持有基金B單位/結餘的50%,並轉入至基金C:
基金轉換詳情
將基金B結餘的50%轉出,並轉入至基金C:
基金轉換後
請注意,「轉出單一基金(指定基金轉換)」指示並不適用於您的未來款項。